iso file download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2001年8月24日大同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01年9月29日 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批准 根据2019年4月25日大同市第十五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 〈大同 市体育市场管理办法 〉等二十七件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9年7月31日山西省第十 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三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四章 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管理 第五章 城市道路照明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改善城市市容环境, 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国务院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政设施是指城市道路、 排水、 防洪、 道 路照明等设施。 第三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市政设施规划、建 设、 维修养护、 管理市政设施和使用的单位、 个人,均应遵守本 办法。 第四条 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市规划区内的市 政设施管理工作。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 公安、 市场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等部门 , 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市政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市政设施的义务,对于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 对贯彻实施本办法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 府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市政设施发展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和自 —2—然资源、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 行编制,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市政设施建设规划,会同市发展 改革、财政等部门制定市政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 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政设施建设资金可采取国家投资、 集资、 银行贷 款、引进外资和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资等多种形式筹集。 第八条 承担市政设施设计和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国家 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 城市供水、 燃气、 热力、 供电、 通信、 消防、 绿化等设施的建 设计划应与市政设施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坚持 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则,按照市政设施技术要求,与城市 道路同步建设。 第九条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 技术规范, 及时进行养护维修, 确保养护维修工 程质量。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 接到用户的报修申请时,应当 立 即组织人员 到现场抢修。 第十条 市政设施可以按照国家和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 规定,实行有 偿使用。 第十一条 新建的住宅小区,应当 把道路、 排水、 照明、 环 卫等公共配套设施纳入建设计划,并 不得损坏毗邻的市政设施。 第十二条 市政设施建设,实行工 程质量监督制度和施工 —3—监理制度。 第十三条 市政设施工 程竣工,经 验收合格后, 方可交付 使用。 第十四条 市政工 程建设实行工 程质量保修制度。在保修 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 第三章 城市道路管理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 包括车行道、 人行道、 路 肩、边坡、边 沟、 安全岛、 路堤、侧平石、隔离带、 公共广场、停车场、跨河桥、 立体交叉桥、 人行 天桥、 地下通道、 隧道、涵洞、高架桥等道路、 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 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城市道路上明 火作业、 焚烧物品、冲洗石料、淋灰 拌料、清洗车辆; (二) 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 试刹车; (三) 车辆载料拖刮路面或冲击路面; (四)在路 肩、路堤、边坡上挖砂取土; (五) 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在城市道路范 围内有下 列行为: (一)在人行道上行 驶和停放机动车、畜力车; —4—(二) 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和从事加工修理等经 营活动; (三) 挖掘城市道路和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 筑物、构筑物; (四) 降低路沿石和修建道路出入 口; (五)行 驶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 第十八条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 线、杆线等设施的, 应当经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后, 方可建设。 第十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 或个 人,应当按下 列规定办理 临时占用手续: (一) 向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填写《山西省城 市道路 临时占用挖掘申报表》,并附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 平面 图; (二)经城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 审查同意,交纳城市道路 占用费后,领取 《山西省城市道路 临时占用挖掘许可证》 ,并 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 手续。 第二十条 严格控制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 贸市场。 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 贸市场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 准,并按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 手续。 第二十一条 根据城市建设 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市市政设 施主管部门可以对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 或个人决定 缩小占 用面积、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并应根据具体 情况退还 部分城市道路 占用费。 第二十二条 确需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应当按以下规定 —5—办理手续: (一)持市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核发的《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和挖掘的城市道路 平面图、 地下管 线位置及纵横 断面图,向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 提出申请; (二)经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 审查批准, 交纳城市道路 挖 掘修复费,领取 《山西省城市道路 临时占用挖掘许可证》 ,并 到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相关 手续。 第二十三条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 影响市容环境的,应同 时经市城市管理部门 审查同意,方可办理有关 手续。 第二十四条 挖掘城市道路 涉及到测量标志、 地下管道、 电 缆等设施 时,应当采取保护 措施,并 及时与设施 产权单位协 商 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建、扩建、 改建的城市道路 交付使用后五年 内、 大修的城市道路 竣工后三年内 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 掘的,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 挖掘手续,并按规定加 倍 缴纳城市道路 挖掘修复费。 第二十六条 供水、 燃气、 热力、 供电、 通信、 排水等地下管 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挖掘城市道路 抢修的, 抢修单位可以先行 破路抢修,同 时向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和公安 机关交通管理部 门报告,并在 挖掘道路开始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规定 补办批准 手续。 第二十七条 临时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 或个人,应 —6—当在占用或挖掘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严格按安 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第二十八条 经批准 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 批准的位 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 积、延长时间的,应当 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经批准 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在施工 竣工后,应当按规定 及 时清理现场,恢复道路原 状,并通 知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检 查 验收。 第二十九条 凡在城市道路上设 置的排水、 供水、 燃气、 热 力、 供电、 通信、 消防等各 类检查井的井圈井盖,必须符合国家 或地方产品标准。安 装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必须执行国家有关 设计和施工技术 标准,符合城市道路 验收及养护技术规范。对 不符合城市道路 验收及养护技术规范的 井圈井盖,市市政设施 主管部门可责 令其产权单位 限期改正。 第三十条 城市道路上的 井盖,必须有使用 性质的标志和 防盗功能。产权单位 必须建立日常巡查管理制度,保持 井盖完 好,发 现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非正常情况,产权单位应 及 时补装、 维修 或更换,未及时补装、 维修 或更换造成后果的,由 产权单位负相应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擅自移动井盖或圈占圈压 检查井井盖。 第四章 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管理 —7—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 接纳、输送城 市污水、废水、雨水的城市 污水管道、 雨水管道、 雨污水合流管 道、 排水 沟渠、 检查井、收水口、 排水 泵站、污水处理厂(站)等 及其附属设施。 本办法所称城市防洪设施是指城市防洪 渠、 排洪 渠、堤坝、 蓄水池等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十二条 市市政设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防 洪设施的管理, 及时维修和 清淤排障,保证其完好和畅通。 城市排水设施管理范围为 :污水管道、 雨水管道和 雨污水 合流管道外 壁两侧各二点五米至五米,排水 沟渠及其护坡两侧 各一至三米,排水 泵站以征地范围为准。 城市防洪设施管理范围为 :防洪渠、 排洪 渠、堤坝从堤脚算 起,迎水面二十米,背水面十米。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排水、防洪设施范围内, 禁止下列行 为: (一) 挖砂取土、 开荒、爆破、搭建建筑物、堆放物品、铲取 草皮、修砌围栏、种植作物、放牧牲畜; (二) 倾倒垃圾、废土及各类废弃物; (三) 堵塞城市排水、防洪设施和设 闸取水、建 坝堵水; (四) 擅自在排水管、 沟上凿洞接管取水 或排水; (五) 擅自移动、改建城市排水设施 ; —8—
法律法规 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2019-08-09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2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3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2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3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6:23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316.4 KB)
分享
友情链接
腾讯 数据安全治理与实践白皮书 2023.pdf
GB-T 29321-2012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pdf
2023-01-09 汽车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全景图V3.0.pdf
GB-T 30760-2024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pdf
GB-T 24106-2009 岩土工程仪器术语及符号.pdf
国君计算机 ChatGPT研究框架 ChatGPT-生成式AI迎来拐点,商用落地前景可期.pdf
T-ZGZS 0107—2023 再生资源经营性电子数据存证技术规范.pdf
GB-T 22517.6-2020 体育场地使用要求及检验方法 第6部分:田径场地.pdf
T-CSAE 286.2—2022 功能型无人车 第2部分:总体技术要求.pdf
NIST 特别出版物 800 安全软件开发框架 (SSDF) 1.1 版:降低软件漏洞风险的建议o.pdf
GB-T 31364-2015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仪主要性能测试方法.pdf
DB14-T 1980-2020 检测设备计量溯源管理规范 山西省.pdf
DB13-T 5022-2019 冶金企业气体防护站安全管理规范 河北省.pdf
GB-T 38664.3-2020 信息技术 大数据 政务数据开放共享 第3部分:开放程度评价.pdf
DB13-T 5372-2021 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监测与 评估规范 河北省.pdf
GB-T 33929-2017 MEMS高g值加速度传感器性能试验方法.pdf
GM-T 0070-2019 电子保单密码应用技术要求.pdf
GB 38031-2020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pdf
GB-T 31460-2015 高压直流换流站无功补偿与配置技术导则.pdf
NY-T 3001-2016 饲料中氨基酸的测定 毛细管电泳法.pdf
1
/
3
12
评价文档
赞助3元 点击下载(316.4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3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