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file download
文库搜索
切换导航
文件分类
频道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文件分类
仅15元无限下载
联系我们
问题反馈
批量下载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 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1991年9月27日陕西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7月31 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 会议《关于修改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 >等 二十七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设,充分 发挥居民委员会的自治作用,促进城市基层社会主义 民主和城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 自我教育、 1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 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 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 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 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三条 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一)召集和主持居民会议; (二)宣传宪法、 法律、 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 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 务; (三)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办理本居住 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依法管理本居民委 员会的财产; (四)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 民爱护公共财产,尊老爱幼,移风易俗,婚、丧事简 办,破除迷信,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五)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和睦相处,加强 2民族团结; (六)协助人民政府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对依照法律被剥夺 政治权利的人员进行监督和对假释、保外就医以及判 处管制、缓刑的人员进行教育和帮助; (七)协助人民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 卫生、 计划生育、 优抚救济、 青少年教育、 孤老残幼生 活保障和城镇待业人员就业,以及刑满释放、解除劳 教人员的安置等项工作; (八)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建议、 意见和要求。 第四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 务活动,可以兴办和发展 商业、饮食业、 修理业和 托幼、 养老等生活服务事业, 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兴办生产服 务事业。 人民政府及 其有关部 门对居民委员会兴办的便民 利民的生活生产服务事业,应当给予 扶持和优 惠。任 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无偿调用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3第五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居民居住 状况,按照便 于居民自治的 原则设立, 其规模一般应在一百户至七 百户之间。 居民委员会的设立、 撤销、 规模调整,应在充分征 求居民意见的基 础上,由街道办事处 提出,报不设区 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 第六条 居民委员会 由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共五 至九人组成。不足三百户的居民委员会为五人,三 百 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居民委员会为五 至七人,六 百户 以上的居民委员会为七 至九人。 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 数较少 的民族的 成员。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 由居 民会议 采取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直接选举产生,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与应 选人的人 数相等, 也可以等 额 选举。居民委员会 每届任期五年, 其成员可以 连选连 任。 4本居住地区年满十八 周岁的公民, 都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任 期届满时,应当 在基层人 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指导 下,由上届居民委员 会召集居民会议产生 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主持本 居民委员会的 换届选举工作,进行 选民登记,审查选 民资格,组织 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选举工作结 束后,选举委员会 即行解散。 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 成员候选人,由本居民委员 会有选举权的居民十人以 上或者居民 户的代表或者居 民小组的代表五人以 上联名提出,也可以由不设区的 市、 市辖区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推 荐。采取差额选举的, 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二人。 提出和推 荐 的候选人经过反复酝酿协商,根据 较多数居民的意见 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前三天张榜公布。 第十条 居民委员会的 成员,由居民会议或者居 民户代表会议或者居民 小组代表会议 选举产生。 5有选举权的居民 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经选举委 员会同意,可以委 托其他有选举权的居民代为 投票, 但受委托人不得接受三人以 上的委托。 第十一条 居民委员会 成员的候选人必须获得参 加选举过半数的有效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时, 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 能确定当选人时, 应当就 票数相等的 候选人重新投票。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 负责并报告工 作。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 重要事项,居民委员会 必 须提请居民会议 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居民会议可以 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 居民或者 户的代表组 成,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推选 代表二 至三人组 成。 居民会议 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居民 户代表或者居民 小组代表的过 半数出席,始得举行。 会议的决定, 须由出席人的过 半数通过。 6居民会议 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有五分 之一以上的十八 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五分 之一以上的户代表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居民 小组建议, 应当召集居民会议。 第十四条 居民会议的 职权: (一) 听取和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报告和财务 收支报告; (二) 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委员; (三)制定、修改居民公 约; (四) 讨论决定本居住地区发展公益事业 所需经 费的筹集办法; (五) 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 其他重要事 项。 第十五条 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居民公 约不 得与宪法、 法律、 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 抵触。 居民应当 遵守居民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居民公 约。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 成员应当 遵守宪法、 法律、 7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 扬民主,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设人民调解、治安保 卫、 公共卫生、 社会 福利、 计划生育等 下属委员会。 其 成员应当 由居民会议依法 选举产生或者 由居民委员会 决定。 居民委员会 成员可以 兼任下属委员会的 成员。 居 民较少的居民委员会可以不设 下属委员会, 由居民委 员会的 成员分工 负责有关工作。 第十八条 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 若干居民小组, 每个居民小组设组 长一名,规模大的居民 小组可增设 一名副组长。 组长、副组长由居民推 选,其任期与居民 委员会相 同。 第十九条 居民委员会 成员实行生活 补贴或补助。 居民委员会 成员连续任职满十五年, 其中主任、 副主任任 职在三届以 上,不再任职又无固定收入的, 可以按照工作年 限和贡献大小,给予生活 补贴。 第二十条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经费和来源,居民 8
法律法规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07-31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0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赞助3元下载(无需注册)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0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赞助3元下载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3-12-24 04:56:31
上传分享
举报
下载
原文档
(242.0 KB)
分享
友情链接
GB-T 37319-2019 电梯节能逆变电源装置.pdf
GB-T 31436-2015 节水型卫生洁具.pdf
T-CNZC 0008—2022 坛紫菜原藻数字化称重系统操作规程.pdf
GB-T 43541-2023 智能制造 网络协同制造 业务架构与信息模型.pdf
GB-T 4237-2015 不锈钢热轧钢板和钢带.pdf
专利 一种基于大数据解析的信息技术咨询终端.PDF
炼石网络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 .pdf
GB-T 14058-2008 γ射线探伤机.pdf
GB-T 28447-2012 信息安全技术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规范.pdf
GB T 42460-2023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去标识化效果评估指南.pdf
GB-T 28449-2018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pdf
T-CTSS 40—2021 新昌县茶产业数字化信息采集技术规范.pdf
GB-T 39116-2020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pdf
GB-T 14602-2014 电子工业用气体 氯化氢.pdf
NY-T 2284-2012 玉米灾害田间调查及分级技术规范.pdf
T-GDNS 001—2020 广东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专家库管理规范.pdf
NY-T 3861-2021 猕猴桃主要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pdf
GB-T 42706.1-2023 电子元器件 半导体器件长期贮存 第1部分:总则.pdf
GB-T 42029-2022 智能制造 工业数据空间参考模型.pdf
GB-T 36621-2018 智慧城市 信息技术运营指南.pdf
1
/
3
10
评价文档
赞助3元 点击下载(242.0 KB)
回到顶部
×
微信扫码支付
3
元 自动下载
官方客服微信:siduwenku
支付 完成后 如未跳转 点击这里 下载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
微信(点击查看客服)
,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