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file download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005年5月27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规范和保证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 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职权,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 化和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有 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政 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 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迫切需要解决,应当由省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 项,应当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民主集中制 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群  — 1 —众的根本利益。 第四条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讨论,作出决议、决定: (一)为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而 采取的重大措施;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 政治建设的重大措施; (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本省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建设的重要举措; (四)撤销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 当的决议、决定; (五)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规章、决定和命令; (六)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组织关于特定问题 的调查委员会及其提出的调查报告; (七)省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八)授予本级地方的荣誉称号; (九)省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其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 大事项; (十)依法应当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 2 —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下列重大事项,应当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审议、审查,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决议、决 定: (一)省人民政府建议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二)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 支的审计情况; (三)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年度财政决算情况; (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不同意检察委员会中大多数 人的意见而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五)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省人民代表大会的 代表采取逮捕、刑事审判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 措施; (六)依法应当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 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听取本级国 家机关下列重大事项的报告,必要时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 定: (一)省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  — 3 —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8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8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法律法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考人生 于 2024-01-01 21:05:37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